酒人不归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顶点小说网www.sweetwaterlabs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林尘的意识沉睡在黑暗里面,没有声音,没有颜色,一切好像都没有发生过的一样。

那里很舒服,很安静。

没有死气,没有痛苦。

忽然之间,他感受到一股无形的托力在迅速地从自己背后汇集过来,那种力量给林尘一种很熟悉安心地感觉。

渐渐地,视野中开始出现了光色的感觉,那光好刺眼,似乎有什么东西软软地正在趴在自己身上。

用力睁开眼睛,一瞬间的刺目,缓了一会才恢复过来,这才发现,林兰歆正累的趴在自己的身上,自己也变成了被布条包裹的粽子。

林尘抬了抬自己被压得麻木的胳膊,叫醒了熟睡的林兰歆。

“姐,醒醒,你压麻我了。”林尘无奈地说道。

“嗯?~!你醒了,别动,你的身体还需要静养。”林兰歆说道。

“我昏睡了多久?”

“一个月?”

“四大宗呢,我该不会已经错过了吧。”

“四大宗早已招收结束,领着招收的子弟早就出去了。”那个天下学府的长老发话,如果你恢复过来的,可以试试前往天下学府,试闯万道阁。

“天下学府,万道阁。”林尘默念着这两个名字。

......

林尘花了两个月时间逐渐恢复了身体,拆下药布,现在的模样可以说是有点丑陋,满身的伤痕显示着这个少年所遭受的非人痛苦。

“姐,我想前往天下学府了。”林尘看着对面的林兰歆说道。

“这落羽城终究是容不下你,在外的时候,可一定要保护好自己,不要相信外人的话语。”林兰歆看着将要远行的少年,流露出思思不舍。

“嗯。知道了,姐。我走了。”林尘迎着远方,逐步消失在了林兰歆的视野。

修行道苦,来路迢迢。此去一别,不知归期。

林尘走了许久,看着周围一成不变的景色随即双目紧闭,一人独自走在小道上,猛然发现,自己的丹田旁边居然存在着一个雷电团,

林尘操控着魂体接触了一下,顿时身体与魂体一起抽搐,这玩意居然是那天的雷电,现在存在在自己的丹田之中,不知道是好是坏。

林尘找了个僻静的石头,坐了上去,运行起了葬经,自己的灵气居然变成了带有了一丝丝雷电属性,将之间的白色灵气与雷电灵气混合在一起,林尘猛然发现,全身的气血里面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穿越没落小宗门,我带全宗踏九天

穿越没落小宗门,我带全宗踏九天

碗中餐
成城穿越到一个没落小宗门。 大师姐血脉非凡,等身大斧少女狂战。 小师妹天生神力,身娇体柔力劈华山。 还有会自由切换形态的漂亮师叔,庙算无遗知过去未来的神秘师父。 但他最在意的,还是人美心善的二师姐桑柔。 两人一起就是天下第一,双剑合璧就是当世无敌。 没有人知道把他们分开会怎么样,因为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。 世人都在寻找那位劈穿苍煜打漏灵蒙,一刀灭了苍煜道门的神子。 却不知那位“神子”本人正在某处悲愤
玄幻 连载 52万字
嫂子的房门没关紧(全)

嫂子的房门没关紧(全)

老汉推小车
杏花村,人口不到五百,位于两山之间,这里一年四季风景秀丽,繁花似锦,民风淳朴,邻里和睦,生活在这里,恍如置身于世外桃源一般,因为村里的男人常年在外打工,所以又被人们称做留守村。正值七月伏天,外面骄阳似火,将村里田野里的高粱照的明晃晃的,非常绚丽。人们都说刘天祥是个小流氓,但他还真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,无非就是偷偷大姑娘的裤衩,摸摸小姑娘的屁股,说是好人,又不算,有事儿没事儿总会吓吓村里的留守女
玄幻 连载 30万字
爆萌三宝:爹爹,娘亲马甲又掉了

爆萌三宝:爹爹,娘亲马甲又掉了

火龙果果
关于爆萌三宝:爹爹,娘亲马甲又掉了:姜氏一族扔在族地的废物大小姐姜绵被接回来了,传闻她貌若夜叉,粗鄙不堪,还带着个父不详的野孩子。结果所有人脸都被打肿了。废物?姜绵把天才按在地上摩擦!貌丑?姜绵她容貌倾绝天下!她是东洲阎主,是天机之主,更是第一炼丹师!对此,姜绵表示只想赚钱养宝宝。结果不知什么时候她招惹了一个妖孽,还附带两个小包子,顺便拐走了自家小宝宝。姜绵:把我孩子还给我!某妖孽:娘子,买一送三
玄幻 连载 37万字
卿御良辰

卿御良辰

妖灵
上 卷 修真文写手一朝穿书,竟成自己笔下倒霉鬼! 原着剧情描述不足,作者只好亲自上阵? 他惊,他叹,他明白一个道理—— 作者不填坑,将来坑自己! 为保命挖反派墙角,把逆天男主抢
玄幻 连载 40万字
修仙不如搞黄色()

修仙不如搞黄色()

胖大的你
越音本来是一本师徒虐文中的女主,一生爱而不得,最终死于非命。卡!这是原剧本。现在的剧本的关键词是:仙侠肉文,人见人日。追-更:9 (woo18 uip)
玄幻 连载 3万字
我在古代当咸鱼

我在古代当咸鱼

时不待我
萧善是出了名的纨绔王爷,他那个皇帝爹看见他就生气的这种。萧善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条与世无争的咸鱼,直到他爹把在男人堆里混的谢家小哥谢追赐给他当了媳妇。这谢追十四岁顶替他哥的名字入军,十六岁成功御敌于北境城外立下大功,十八岁受重伤被发现小哥身份。归京后,皇帝免去谢追欺君之罪,把他赐给萧善当正君。人人都说萧善娶了个男人堆里出来的小哥,头顶着大草原。他们在想,皇帝是多么不待见萧善,给他赐了这么一桩糟
玄幻 连载 37万字